台灣微米盈餘轉增資暨第一次現金增資股票發放日期公告
主旨: 台灣微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八年盈餘轉增資暨第一次現金增資股票發放日期公告 公告內容 一、本公司九十八年四月十三日股東常會通過自九十七年度可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股票股利新台幣5,460,000元,增資發行新股54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中華民國98年4月29日金管證一字第0980017773號函核准在案,並奉台北市政府98年7月13日府產業商字第09886219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二、本公司於民國98年4月30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辦理現金增資新台幣49,980,000元,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增資發行新股4,998,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98年5月14日金管證一字第0980023056號函核准發行在案,並奉台北市政府98年7月13日府產業商字第0988621931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在案。茲將本次增資新股發放相關事項公告如後:(一)已發行股份總數:普通股19,426,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194,260,000元整。(二)本次發行新股合計:普通股5,544,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共計新台幣55,440,000元整。(三)增資後發行股份總數:記名式普通股24,970,000股,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整,總金額新台幣249,700,000元整。(四)本次增資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五)股票簽證機構:慶豐商業銀行信託部。(六)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五樓,電話:(02)2181-1911。三、本次增資股票訂於98年8月7日(星期五)開始發放,請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於98年8月7日起,親臨(或郵寄)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領取現股。四、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