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股東會決議通過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98/06/2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王武雄董事長、王林春霞董事。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投資或經營其他與本公司營業範圍相同或類似的公司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8/06/23~101/06/22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王武雄董事長、王林春霞董事。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王武雄董事長:(1).舜鵬機電(昆山)有限公司負責人。(2).慶鴻機電工業(蘇州)有限公司負責人。王林春霞董事:瑞鵬機電(杭州)有限公司負責人。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1).舜鵬機電(昆山)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陸揚配套區鑫茂路898號(2).慶鴻機電工業(蘇州)有限公司:江蘇省昆山周市鎮華揚科學園區華盛路288號(3).瑞鵬機電(杭州)有限公司:淅江省蕭山市經濟技術發區寧東路25號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放電加工機、數控加工機生產銷售。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係本公司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藉以拓展大陸市場。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