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110/03/292.發生緣由: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0年股東常會相關事宜3.因應措施: 一、開會日期:民國110年06月18日 (星期五) 二、開會時間:上午9時30分整 三、開會地點: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27號5樓(本公司) 四、召集事由: (一)報告事項 1.本公司一○九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一○九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3.本公司一○九年度董事、監察人酬勞與員工酬勞分派情形報告。 4.修訂「董事會議事規範」、「誠信經營守則」、 「道德行為準則」報告。 (二)承認事項 1.本公司一○九年度財務報表案。 2.本公司一○九年度盈餘分配案。 (三)討論事項 1.通過辦理現金增資作為初次上櫃新股承銷來源, 並請全體股東放棄優先認購權案 2.修訂公司章程 3.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4.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5.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6.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7.修訂「董事選任程序」案。 (四)其他議案 (五)臨時動議 五、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0/04/20 六、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0/06/184.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向公司提出股東常會議案。但以一項為限,提案超過一項者,均不列入議案。股東提案權受理期間、受理處所及受理方式如下: (1)受理提案時間:110年4月9日起至110年4月20日止,每日上午9點 至下午5點。 (2)受理提案處所:新北市新店區寶橋路235巷127號5樓財務處, 電話02-89191380,分機115。 (3) 受理方式: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提案,親辦者,請於110年4月20日 下午17時前提出並敘明聯絡人姓名、身分證字號及聯絡方式, 以供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則以郵戳日期為憑, 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常會提案函件」字樣及以掛號函件 寄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