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與台北富邦銀行等5家銀行簽訂新台幣23億元聯貸案 2008/09/22 1.事實發生日:97/09/192.發生緣由:為償還既有負債暨籌措營運資金,本公司與台北富邦銀行、中國信託銀行、兆豐國際銀行、永豐銀行及安泰銀行等五家銀行簽訂5年期新台幣23億元聯貸案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依聯合銀行團要求本公司之子公司就本案擔任連帶保證人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第八屆第三次董事會通過重要議案 下一則:沒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