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審計委員會 暨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設置審計委員會 暨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1.發生變動日期:110/03/262.功能性委員會名稱:審計委員會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5.異動情形(請輸入「辭職」、「解任」、「任期屆滿」或「新任」):新任6.異動原因:首次設置審計委員會7.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無8.新任生效日期: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為強化本公司公司治理及監督機制,依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4及公開發行公司審計委員會行使職權辦法規定,設置審計委員會及訂定審計委員會組織規程。因係首次設置審計委員會,於110年股東常會改選董事及獨立董事後,由獨立董事組成審計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