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
1.董事會、股東會決議或公司決定日期:97/08/132.除權、息類別(請填入「除權」、「除息」或「除權息」):除權息3.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現金股利:新台幣63,506,700元,每股配發新台幣0.9元。(2)股票股利:新台幣7,056,300元,每仟股配發10股。(3)員工紅利:員工紅利轉增資新台幣 14,000,000元。4.除權(息)交易日:97/09/095.最後過戶日:97/09/106.停止過戶起始日期:97/09/117.停止過戶截止日期:97/09/158.除權(息)基準日:97/09/159.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次盈餘轉增資案,擬定配股除權基準日、現金股利除息基準日及增資基準日為97年9月15日,股票停止過戶期間自97年09月11日至97年09月15日止,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民國97年09月10日下午04時30分前親臨或郵寄(以97年9月10日之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大同區承德路三段210號地下一樓電話:(02)2586-5859】辦理過戶手續,俾享配股、配息之權利。2.凡參加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該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3.現金股利預計於97年10月15日委由本公司股務代理元大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以匯款或郵寄支票方式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