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 分派案。 2021/03/25 1.事實發生日:110/03/25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109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1)董事酬勞新臺幣6,000,000元、員工酬勞新臺幣6,000,000元,均以現金方式發放。(2)以上決議數與109年度認列費用金額無差異。 上一則: 本行發言人異動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依金管會指示停止召開原訂110年6月10日股東常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