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撤銷97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並經主管機關同意
公告本公司撤銷97年第1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案,並經主管機關同意廢止本次現金增資案1.事實發生日:97/07/012.發生緣由:(1)本公司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60075269號函,核准發行新股新台幣壹億元,分壹仟萬股,每股以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在案,本公司於97年1月31日經董事會通過增資發行新股案。(2)因特定人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趕辦不及,無法於97年6月21日前完成本次現金增資,經本公司97年6月19日董事會決議,撤銷前開董事會通過之現金增資案。(3)97年7月1日接獲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證一字第0970032865號函,同意廢止本次現金增資案。3.因應措施:經本公司97年6月19日董事會決議,將視實際營運狀況,配合特定法人評估作業,擇期再辦理現金增資,並積極創造業績營收,挹注營運資金,以利公司正常運作。4.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將於97年7月11日前,對已收取有價證券價款,依法加算利息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