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妍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七年現金增資撤銷案
1.事實發生日:97/06/192.發生緣由:(1)依據本公司97年6月19日董事會決議辦理。(2)因本公司洽特定人參與本次現金增資作業趕辦不及,致使本次現金增資無法於97年6月20日前募集完成,決議向主管機關辦理本次現金增資撤銷申請。3.因應措施:本公司董事會將視實際營運狀況,並配合特定法人作業進度,擇期辦理現金增資,並積極創造營收,挹注營運資金,以利公司正常運作。4.其他應敘明事項:原股東已於繳款期間繳款者,向主管機關申報再依相關規定辦理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