倉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公告
1.事實發生日:97/02/182.公司名稱:倉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倉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公告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檢送換股作業計劃書申請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業奉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民國97年2月4日證櫃審字第0970002448號函准予辦理,茲將倉佑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事項公告如下:一、 本公司配合申請股票上櫃作業規定,擬辦理全面換發普通股股票並採無實體發行。二、 本次換發股票數額:本公司歷年實體發行之股票,共計62,866,026股。三、 換股比率及權利義務:換發之新股票其權利義務與舊股票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四、 股票過戶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電話:02-23892999。五、 換發股票作業日程:(一)股票最後過戶日:民國97年3月7日。(二)股票停止過戶時間:民國97年3月8日至97年3月20日。(三)全面換發股票基準日:民國97年3月12日。(四)有價證券換發日:民國97年3月21日,舊股票於本日起停止流通買賣。六、換發之程序及手續:(一)由於本公司自本次全面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用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營業處所開立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號,以利辦理無實體換發並劃撥至集保帳戶作業。(二)請備妥下列文件於股票換發日起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或以郵寄方式辦理換發手續。(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11973號信箱)1.全部舊股票2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無實體換發申請書」、「登錄專戶/特定保管股東帳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及「登錄專戶持股明細異動申請書」並蓋上股東原留印鑑。3.股東原留印鑑,無原留印鑑之股東,請另檢附1.印鑑卡乙份2.身份證影本乙份。4.集保存摺封面影本。5.若股東持有之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者,除以上文件外,需另檢附(1)蓋上原留印鑑之過戶轉讓申請書(2)證券交易稅繳款書(3)身份證影本乙份(4)股東印鑑卡乙張。(三)股票已送存證券集保帳戶之股東,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統一換發,不須辦理任何手續。七、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