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96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同意解除董事競業禁止案
1.股東會決議日:96/11/132.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董事姓名及職稱:職稱:董事、戶名: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安嘉職稱:董事、戶名: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王文杉職稱:董事、戶名:沛盛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劉永平職稱:董事、戶名:愛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項國寧職稱:董事、戶名:愛和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游美月職稱:獨立董事、戶名:邱啟新職稱:獨立董事、戶名:黃教信3.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項目:董事為自己或他人為屬於公司營業範圍內之行為4.許可從事競業行為之期間:96/12/11~99/12/105.決議情形(請依公司法第209條說明表決結果):決議:本案經主席徵詢全體出席股東後,無異議照案通過。6.所許可之競業行為如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董事姓名及職稱(非屬大陸地區事業之營業者,以下欄位請輸不適用):不適用7.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之公司名稱及職務:不適用8.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地址:不適用9.所擔任該大陸地區事業營業項目:不適用10.對本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程度:無11.董事如有對該大陸地區事業從事投資者,其投資金額及持股比例:不適用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