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決議合併永富光電科技(股)公司及成安科技 (股)公司,合併基
董事會決議合併永富光電科技(股)公司及成安科技 (股)公司,合併基準日訂於96年11月1日 1.事實發生日:96/10/262.發生緣由:(1)本合併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6年10月19日金管證一字第0960057921號申報生效在案。(2)本合併案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6年10月19日金管證一字第0960057921號申報生效在案。(3)本公司前經96.08.30董事會、96.10.01股東臨時會決議與永富光電科技(股)、成安科技(股)等2家公司合併,並以本公司為存續公司,依據合併契約書,存續公司應發行新股予消滅公司之股東,故本公司應發行新股3,716,996股予永富光電科技(股)公司之股東、發行新股6,227,273股予成安科技(股)公司之股東;合計共發行新股新台幣99,442,690元,分為9,944,269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4)本次合併發行新股後,本公司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710,599,970元,分為71,059,997股(5)本次合併發行新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6)合併增資基準日訂於民國96年11月01日。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