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本公司建築物部分未取得使用執照處理說明
1.事實發生日:96/06/202.公司名稱:璋釔鋼鐵廠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1).本公司95年5月接獲彰化縣伸港鄉公所95.5.5伸鄉建字第0950004574號違章建築查報單,有關違建地點:彰化縣伸港鄉新港村新港路60-2號。(2).前述地點有關廠房違建部份業已於96年1月4日取得彰化縣政府建設局核發使用執照。(3).本公司於前述地點目前尚有行政辦公室地上層未取得使用執照。6.因應措施:(1).行政辦公室地上層違建部份將委請專家評估,擬定改善計劃。(2).若未來行政辦公室地上層面臨拆除,則其行政人員將移至本公司和美廠及台中港路大樓辦公室,另截至96年5月底止,該行政辦公室地上層帳面價值僅新台幣2,456仟元,故此事件對本公司財務及業務並無重大影響。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