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對矽創電子及其負責人提起專利侵權訴訟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原告晶宏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徐豫東,被告矽創電子股份有限公司毛穎文,向台灣新竹地方法院提起民事訴訟。2.事實發生日:96/05/03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矽創電子所產銷型號為「ST7637」之半導體裝置產品,經本公司送交鑑定機構進行專利侵害鑑定後認定矽創電子侵害本公司中華民國I239580號發明專利權。4.處理過程:為保護本公司研發之技術及智慧財產,本公司爰於96年5月3日對矽創電子及其負責人毛穎文等提起專利侵權訴訟,除請求矽創電子等停止侵害本公司上開專利權之行為外,並請求新台幣一億元之損害賠償。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被告等應給付本公司新臺幣一億元整,及自起訴狀繕本送達翌日起至清償日止按週年利率百分之五計算之利息。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同上處理過程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