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95年私募普通股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分次私募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96/04/092.原計畫申報生效之日期:NA3.變動原因:(1)依據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第7項規定,私募普通股得於股東會決議之日起一年內分次辦理。(2)本公司95年6月20日股東常會通過於新台幣參仟萬元額度內辦理私募普通股,九十五年度辦理私募普通股一次1,360,545股,募集總金額為新台幣10,000,006元。(3)除私募上述1,360,545股外,在96/6/19期限內已無繼續分次私募之計畫,擬決議通過剩餘期限內不繼續分次私募。4.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5.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6.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7.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8.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9.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