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董事會決議通過95年度股利發放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4/09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為充實營運資金所需,擬由未分配盈餘中提撥股東紅利新台幣90,470,600元,及員工紅利新台幣16,794,450元轉作資本。以上共擬增資新台幣107,265,050元,計發行新股10,726,505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均為普通股。3.其他應敘明事項:其中股東紅利分配方式,按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股比例,每仟股無償配發220 股,配發不足壹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停止股票過戶日起五日內,自行拼湊成壹股,其拼湊不足部分,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