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本公司監察人自然解任案 2007/02/06 1.發生變動日期:96/02/06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劉致宏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不適用4.異動原因:依公司法第227條規定,自然解任(持股轉讓逾選任時持股1/2)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不適用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4/07/01~97/06/307.新任生效日期:NA8.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同任期監察人變動比率為1/3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新世紀光董事變更事宜 下一則: 本公司董事會決議九十六年度除權基準日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