力竑科技董事會決議擬以私募方式發行普通股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1/182.私募資金來源: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六之規定進行私募。3.私募股數:普通股參佰貳拾萬股4.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整5.私募總金額:新台幣參仟貳佰萬元整6.私募價格:本次私募每股價格之訂定以定價日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財務報顯示之每股淨值差異不過20%之價值,作為本次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7.員工認購股數:無。8.原股東認購股數:無。9.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原則上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同;惟依據證券交易法規定,本公司私募之普通股股票於交付日起三年內除依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外,不得再行賣出。10.本次私募資金用途:改善本公財務結構,充實營運資金。11.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無。12.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無。1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