幸福人壽法人董事、監察人、常務董事及董事長,當然解任
1.董事會決議日:NA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董事長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人:黃正一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董事長:未選任 代表人:未選任5.異動原因:當然解任6.新任生效日期:NA7.其他應敘明事項:1.本公司法人董事及法人監察人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因在任期中轉讓股份數額超過選任當時持有公司股份數額二分之一以上,依公司法第197條規定其法人代表董監事當然解任,本公司將由新大股東立即向公司主管機關申請召開股東臨時會改選新任董監事.2.依保險法第153條規定原有全體董監事於卸職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仍對公司之債權人負連帶無限清償責任,故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雖為本公司卸任之法人董事及法人監察人,在本公司新任董監事改選完成前,仍負本公司營運監督之責任,本公司所有保戶.股東及員工權益之保障不受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