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正寶來曼氏九十五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日期相關公告
1.事實發生日:95/10/262.公司名稱:寶來曼氏期貨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因興櫃公司發行普通股之新股依「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興櫃股票審查準則第二十條」之規定,不適用「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證券商營業處所買賣有價證券審查準則第十五條」之規定,故本公司未能以新股權利證書上櫃買賣。6.因應措施:一、上述九十五年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股票俟呈奉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以無實體發行並交付。二、撤回本公司前開於九十五年十月二十三日之股票或公司債核准上市(櫃)公告及依公司法第252條及273條及有價證券交付前公告。三、以上新股發放事宜暨上興櫃掛牌日期,本公司將依主管機關核准後另行公告之。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