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龍泰事業董事會決議召開95年股東常會事宜
1.事實發生日:95/03/312.發生緣由:公告董事會決議召開95年股東常會事宜。3.因應措施:依規定輸入公開資訊觀測站4.其他應敘明事項:如下一、股東常會召開日期:95/06/23下午一時整。二、股東常會召開地點: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一路八號(本公司四樓餐廳)。三、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四年度營業報告書。(2)九十四年度監察人審查報告書。(3)報告本公司大陸投資情形。(4)報告股東提案未受理情形。(二)承認事項(1)九十四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2)九十四年度盈餘分派案。(三)討論事項(1)九十四年度盈餘及資本公積轉發行新股案。1.現擬以盈餘轉發行新股新台幣27,309,100元,分為2,730,910股;其中包括股東紅利轉發行新股新台幣20,979,000元,分為2,097,900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配發。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目前估算之配股率為每仟股配發90股;及員工紅利轉發行新股新台幣 6,330,100元,分為633,010股並授權本公司總經理分派之。2.本公司擬以資本公積轉發行新股新台幣11,655,000元分為1,165,500股,依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配發。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停止過戶日起五日內,辦理自行湊足整股之登記,倘有剩餘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捨去),並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目前估算之配股率為每仟股配發50股。3.本次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已發行之股份相同。4.本案擬請股東會通過並授權董事會於報經主管機關核准後,訂定配股除權基準日。5.本增資案如經主管機關要求修正或因應客觀環境之營運需要須變更時,擬提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6.盈餘及資本公積轉發行新股後,本公司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272,064,000元。(2)修改本公司章程。(3)董事補選案。(4)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四)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五)其他敘明事項:(1)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停止股票過戶日期自95/4/25~95/6/23,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務請於95/4/24下午四時三十分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辦理,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屆時如尚未收到者,請書明股東戶號、姓名及詳細地址,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部洽詢,電話:(○二)二三八九二九九九。(2)股東如欲於本次股東常會提出議案者,本公司將於95/4/19~95/4/28止,每日上午九點至下午五點,受理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之書面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公司法第一七二條之一規定提出並敘明聯絡人、聯絡方式及股東戶號或身份證字號,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郵寄者以郵戳日期為憑,並請於信封封面上加註『股東會提案函件』字樣以掛號函件寄送本公司股務室(地址:300新竹市科學工業園區工業東一路八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