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亨電子策略聯盟案 2005/12/07 1.事實發生日:94/12/072.發生緣由:1.本公司董事敦南科技、新盛投資及新揚投資基於業務考量及長期投資規劃,擬以每股新台幣約20元之價格,出售各該公司所持有本公司之持股40,470,212股予交易相對人美台二極體股份有限公司,共計新台幣809,404,240元。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易亨電子撤銷股票公開發行案 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 下一則: 易亨電子改選董事及監察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