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先進開發日商日亞化學工業(股)公司假處分案說明及處理情形
1.法律事件之當事人、法院名稱、處分機關及相關文書案號:日商日亞化學工業(股)公司2.事實發生日:94/11/293.發生原委(含爭訟標的):新竹地方法院以書面通知本公司,說明日亞化學工業(股)公司指控本公司所販賣之型號「AOT-4008S-W312-Z」與「AOT-SHWU-Z-H」發光二極體產品(LED)涉嫌侵犯該公司在台灣登記之新式樣專利(專利證書號第089,036號),且該公司要求法院對本公司進行假處分,禁止本公司繼續製造銷售上述產品。4.處理過程:關於上述假處分程序,經評估該項產品對本公司不致造成影響,本公司正循法律程序採取必要之行動。5.對公司財務業務影響及預估影響金額:無6.因應措施及改善情形: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