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世紀光電股份有限公司九十四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公告
1.事實發生日:94/09/262.發生緣由:有關九十四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之目的、發行方式及發行條件如下:(一)目的:為充實本公司營運資金及償還債務,擬辦理現金增資。 (二)發行方式:本次增資預計發行普通股新股捌佰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共計新台幣捌仟萬元。(三)發行條件:1.)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捌佰萬股,擬依公司法第二百六十七條之規定,保留15%(1,200仟股)供員工認購;其餘85%(6,800仟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持股比例認購。2.) 員工及原股東可認購股份不足一股或認購不足及放棄認購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3.)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股份相同。4.) 本次現金增資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元。5.) 本次現金增資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九十四年九月二十六日金管證一字第0940142897號核准在案。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