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益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解除貴金屬買賣合約 2005/10/07 1.事實發生日:94/10/062.契約相對人:國內進口代理商3.與公司關係:買賣雙方4.契約起迄日期(或解除日期):94/10/065.主要內容(解除者不適用):貴金屬買賣6.限制條款(解除者不適用):無7.對公司財務、業務之影響(解除者不適用):原契約預定之營業額無法達成8.具體目的(解除者不適用):無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金益鼎企業股份有限公司更正九十四年度八月份營業收入 下一則: 金益鼎發言人異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