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董事派任代表人 2022/10/14 1.事實發生日:111/10/132.發生緣由:本公司法人董事派任代表人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中加顧問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謝振揚 中加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副總經理。(2)利泰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顏世彰 大彰投有限公司 資訊工程師。 上一則: 公告111年第一次股東臨時會重要決議事項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會計主管異動 更正新任者簡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