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傳世通訊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相關事宜
1.事實發生日:94/06/30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除權除息基準日一、本次盈餘轉增資案發行新股1,416,126股及資本公積轉增資發行新股430,576股,每股面額新台幣(以下同)10元,計18,467,020元,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中華民國94年6月20日金管證一字第0940124509號函核准在案。93年度盈餘分配經94年5月31日股東常會決議每仟股配發盈餘配股60股及每仟股配發資本公積配股20股及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2元。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另外1,244,000元分為124,400股,每股面額10元,則分配股票予員工,另外員工紅利中之310,000元則以現金分配予員工,其分配辦法由董事長訂定之。二、擬訂定本次盈餘分配之股票除權、除息基準日暨其他事項如下:1.股票停止過戶期間:94年7月7日至94年7月11日2.最後過戶日:94年7月6日3.除權及除息基準日:94年7月11日4.新股權利證書掛牌日期:5.現金股利發放日:6.配發不足一股之部份,得由股東於除權基準日起5日內自行辦理拼湊,未經拼湊或拼湊不足一股之部份改以現金折付,計算至元為止(元以下四捨五入),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7.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