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精電更正93年度已公告申報之財務報表資訊 2005/04/28 1.事實發生日:94/04/282.發生緣由:更正93年度已公告申報之財務報表資訊。3.因應措施:申請更正並由櫃買中心開放後,重新上傳正確之財報。4.其他應敘明事項:(1)合併報表中之資產負債表其會計科目:成本及重估增值合計之92年金額應為193740,誤值為139740。(2)會計師查核(核閱)報告中之查核類型為修正式無保留意見,其細分應為「由前期其他會計師查核」。 上一則: 更正公告召開東精電九十四年股東常會 下一則: 更正東精電93年度已公告申報之財務報表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