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力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宜 2005/01/27 1.事實發生日:94/01/262.發生緣由:本公司原簽證會計師金昌民會計師,因個人生涯規劃離開原簽證會計師事務所-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故本公司終止與第一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之委任關係。3.因應措施:本公司擬委任金昌民會計師新任職之宇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負責簽證作業,待下次董事會時予以通過追認。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新力美科技股務代理機構-倍利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搬遷事宜 下一則: 公告 新力美 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