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新力美科技股務代理機構-倍利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搬遷事宜 2005/01/26 來源:資訊觀測站 1.事實發生日:94/01/262.發生緣由: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倍利證券股務代理部將於94年 1 月31日搬遷至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3樓繼續服務,特此公告。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倍利證券股務代理部地址搬遷事宜 下一則: 新力美變更會計師事務所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