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鼎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93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
壹、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一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4,900,000股,每股新台幣15元溢價發行,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呈奉行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2960號函核准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鼎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項之主要內容如下:1.各種氣動工具、電動工具、手工具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2.前項有關機械零件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3.有關前各項業務之進出口貿易。4.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250,000,000元整,分為2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133,552,000元整,分為13,355,2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中壢市復興里北園二路3號。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得連選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二年十月十八日,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四日。七、本次發行新股、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現金增資新台幣73,500,000元整,發行記名式普通股4,9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5元整。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0%,計49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3.餘股份計4,41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4.員工及原股東認購不足或原股東持股比例不足認購1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182,552,000元整,分為18,255,2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增加轉投資海外事業及投資成立國內貿易公司。十、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七日至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止。十一、本次現金增資代收股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及全省各分行。十二、股票簽證機購:慶豐商業銀行信託部。參、本次增資股票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發函通知各股東。肆、經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九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九十三年八月十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九十三年八月六日至九十三年八月十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九十三年八月五日(星期四)下午四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購: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14-8800辦理過戶手續。) 相關報表: 1573_2004080201_RP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