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鼎朋公司公告
1.董事會決議日期:97/03/28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0.5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東紅利9,127,600元,全數配發現金紅利依除息停止過戶日股東名簿之記載每股配發0.5元。(2)員工紅利198,390元,全數配予員工現金。(3)董監事酬勞198,390元,以現金發放。(4)以上俟九十七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定現金股利分配基準日及發放日。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終止上櫃輔導並撤銷興櫃掛牌買賣及公開發行1.事實發生日:97/03/282.公司名稱:鼎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聯屬公司):本公司4.相互持股比例(若前項為本公司,請填不適用):不適用5.發生緣由:本公司短期內無申請上市櫃計劃,故擬徹銷興櫃之計劃。6.因應措施:無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發生變動日期:96/06/28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職稱 姓 名董事 趙皓堅 (本公司總經理)董事 吳春寬 (本公司品保經理)董事 Paul W. Huber (J.P.International工程師)董事 任建翔 (中小企業評審委員)董事 曾大中 (鼎力法律事務所律師)監察人 謝榮富 (鵬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監察人 鄒柏堅 (如興製衣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協理)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職稱 姓 名董事 趙皓堅 (本公司總經理)董事 吳春寬 (本公司品保部經理)董事 仲崇植 (本公司行銷部經理)董事 任建翔 (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董事 曾大中 (鼎力法律事務所律師)監察人 謝榮富 (鵬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監察人 Paul W. Huber (J.P.International工程師)監察人 鄒柏堅 (如興製衣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協理)4.異動原因:96/06/28召開股東常會,通過全面改選董、監事。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職稱 姓 名 選任時持有股數董事 趙皓堅 2,009,554股董事 吳春寬 330,815股董事 仲崇植 621,778股董事 任建翔 0股董事 曾大中 0股監察人 謝榮富 533,846股監察人 Paul W.Huber 0股監察人 鄒柏堅 0股6.原任期(例xx/xx/xx ~ xx/xx/xx):93/06/04~96/06/037.新任生效日期:96/06/288.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任期屆滿全面改選,故不適用。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4/12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每股配發0.9元。3.其他應敘明事項:(1)股東紅利16,429,680元,全數配發現金紅利依除息停止過戶日股東名簿之記載每股配發0.9元。(2)員工紅利343,157元,全數配予員工現金。(3)董監事酬勞343,157元,以現金發放。(4)以上俟九十六年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後,授權董事會另定現金股利分配基準日及發放日。
1.董事會決議日期:96/04/122.股東會召開日期:96/06/283.股東會召開地點:麗寶國際商務客棧(中壢市中正路89號)4.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1)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五年度決算表冊之審查報告。(3)修改「董事會議事規範」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九十五年度營業報告及決算表冊承認案。(2)九十五年度盈餘分配案。(3)修改「公司章程」案。(4)修改「董事及監察人選任程序」案。(5)修改「取得及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5.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6/04/30~96/06/28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人員變動別(請輸入發言人、代理發言人、財務主管、研發主管或內部稽核主管):內部稽核主管2.發生變動日期:94/12/313.舊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陳孟秋、內部稽核主管、同亨科技(股)公司會計/稽核4.新任者姓名、級職及簡歷:林淑萍、內部稽核主管、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審計5.異動原因:舊任者因個人因素離職6.生效日期:94/12/317.新任者聯絡電話:03-4516761*215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4/10/312.發生緣由:本公司監察人仲崇植自即日起辭任。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94/06/25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鼎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黃志成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王昌勝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陳昭伶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黃惠婷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因應內部經營管理及國際化市場之需要,擬決定自民國94年度半年報查核簽證轉委任勤業眾信會計師事務所辦理。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94/06/25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無。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計師對各該事項之書面意見):不適用。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入詢問事項及結果):不適用。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不適用。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壹、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一日經董事會決議通過,擬辦理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計4,900,000股,每股新台幣15元溢價發行,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整,業經呈奉行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二日金管證一字第0930132960號函核准在案。貳、茲依照公司法第二七三條規定,將本次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公司名稱:鼎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項之主要內容如下:1.各種氣動工具、電動工具、手工具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2.前項有關機械零件之製造加工及買賣業務。3.有關前各項業務之進出口貿易。4.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三、原定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公司額定資本總額為250,000,000元整,分為25,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133,552,000元整,分為13,355,2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桃園縣中壢市復興里北園二路3號。五、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五人,監察人三人,任期均為三年,得連選連任。六、訂立章程之年、月、日:本公司章程訂立於民國七十二年十月十八日,第十三次修訂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四日。七、本次發行新股、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1.現金增資新台幣73,500,000元整,發行記名式普通股4,9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發行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5元整。2.依公司法第267條規定保留發行新股10%,計490,000股由本公司員工認購。3.餘股份計4,410,000股,由原股東按認股基準日之股東名簿所載持股比例認購。4.員工及原股東認購不足或原股東持股比例不足認購1股之畸零股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發行價格認購之。5.本次現金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發行股份相同。八、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增資後已發行股份總額為新台幣182,552,000元整,分為18,255,200股,每股面額10元整。九、增資計劃用途:充實營運資金、增加轉投資海外事業及投資成立國內貿易公司。十、本次現金增資股款繳納期限:民國九十三年八月十七日至民國九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止。十一、本次現金增資代收股款銀行:臺灣中小企業銀行化成分行及全省各分行。十二、股票簽證機購:慶豐商業銀行信託部。參、本次增資股票俟呈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將另行公告,並發函通知各股東。肆、經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九日董事會決議通過訂定九十三年八月十日為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165條規定自九十三年八月六日至九十三年八月十日止停止股票轉讓過戶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手續之股東,請於九十三年八月五日(星期四)下午四時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憑)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購: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2號5樓,電話:(02)2314-8800辦理過戶手續。) 相關報表: 1573_2004080201_RPT
1.發生變動日期:93/06/04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職稱 姓名董事 趙皓堅 (本公司總經理)董事 吳春寬 (本公司品保經理)董事 林煜庭監察人 謝榮富 (鵬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職稱 姓名董事 趙皓堅 (本公司總經理)董事 吳春寬 (本公司品保經理)董事 Paul Huber (J.P.International工程師)董事 任建翔 (中小企業評審委員)董事 曾大中 (鼎力法律事務所律師)監察人 謝榮富 (鵬澤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監察人 仲崇植 (仲陽印刷有限公司)監察人 鄒柏堅 (如興製衣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協理)4.異動原因:董監事全面改選5.新任董事選任時持股數:當選名單如下:董事五席及監察人三席職稱 姓名 選任時持有股數董事 趙皓堅 1,692,547股董事 吳春寬 281,774股董事 Paul Huber 0股董事 任建翔 0股董事 曾大中 0股監察人 謝榮富 200,328股監察人 仲崇植 467,432股監察人 鄒柏堅 0股6.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91/06/02~94/06/017.新任生效日期:93/06/048.同任期董事變動比率:董事60.00%,監察人66.67%9.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本公司於九十三年六月四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分派普通股現金股息每股新台幣1元,共計新台幣13,355,200元,業經董事會訂定配息基準日為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並自九十三年七月五日起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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