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決定分派股息及紅利之基準日補充公告
壹、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三年六月二十四日股東會決議通過,以由未分配盈餘中提撥一○○、三五四、九八○元,併員工紅利一八、○五六、○○○元轉增資配發新股一一、八四一、○九八股。另由資本公積中提撥二一、八一六、三○○元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合計一四、○二二、七二八股,每股面額新台幣拾元整,業經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在九十三年七月八日台財證一字第○九三○一二九九六一號函核准在案。貳、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將本次增資發行新股有關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東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一、研究、開發、製造、銷售下列產品:1.四代(含)以上液晶顯示器檢測清洗機台。2.液晶顯示器相關零組件。3.兼營於本公司業務相關之進出口貿易業務。二、CC01080 電子零組件製造業。三、CB01010 機械設備製造業。四、CQ01010 模具製造業。五、F113010 機械批發業。六、F119010 電子材料批發業。七、E604010 機械安裝業。八、F106030 模具批發業。九、F118010 資訊軟體批發業。十、F218010 資訊軟體零售業。十一、I301010 資訊軟體服務業。十二、I301020 資料處理服務業。十三、I301030 電子資訊供應服務業。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額新台幣四三六、三二六、○○○元整,分為四三、六三二、六○○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台南縣台南科學工業園區南科五路6號3樓。五、董事及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本公司設有董事六至九人,監察人二至四人,任期均為三年,連選得連任。六、本次增資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發行條件:(一)以九十二年度可分配盈餘提撥一○○、三五四、九八○元,併員工紅利一八、○五六、○○○元轉增資配發新股一一、八四一、○九八股。另由資本公積中提撥二一、八一六、三○○元轉增資發行記名式普通股,合計一四、○二二、七二八股,每股面額新台幣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按下列方式配發:1.配發予原股東之股票股利為一○、○三五、四九八股,按增資配發基準日股東名冊記載之持有股份比例,每一仟股以盈餘無償配發新股二三○股,及以資本公積無償配發新股五○股。2.配發予員工紅利為一、八○五、六○○股。(二)股東之股票股利配發不足一股之股份,依公司法第240條規定以現金分派之,並統由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三)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其權利與義務與原發行股份相同。七、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實收資本為新台幣五七六、五五三、二八○元整,分為五七、六五五、三二八股,每股面額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八、增資資金用途:購置設備。九、增資股票簽證機構:彰化商業銀行信託部十、增資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當另行公告,並分函通知各股東。參、增資配股基準日:本公司訂於九十三年八月三日為增資配股基準日,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三十日起至八月三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之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末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九日(星期四)下午四點三十分以前逕洽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金鼎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一○六台北市敦化南路二段九十七號地下二樓)辦理過戶手續,俾享配股權利。肆、凡參加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伍、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