欣嘉石油氣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現金股利公告
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現金股利案,業經九十三年六月二十九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0.47元。(即股息0.47元)二、訂定本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一日為除息基準日,現金股利訂於九十三年七月三十日由本公司以掛號郵寄方式發放。(支票加註禁止背書轉讓)三、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七月十七日起至同年七月二十一日止停止股票過戶轉讓登記,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過戶之股票,務請於九十三年七月十六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本公司財務組(嘉義市和平路45號2樓)(電話:(05)2284208-252、253)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四、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