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7/19公告1 2004/07/19 公告序號: 2 本公司依九十三年七月十六日董事會提議訂定九十二年度之股票股利之除權日,經全體出席董事同意本公司依"發行人募集與發行有價證券處理準則"第十三條之規定,向證期局申報盈餘轉增資,於九十三年七月十五日生效,茲訂定停止過戶期間為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一日起至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五日止,九十三年七月二十五日為除權基準日本次發放新股24,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共計240,000,000元 上一則: 公告維他露發放92年度現金股利 下一則: 公告92年度股票股利除權基準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