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報以盈餘七,000,000元(含員工紅利二,000,000元)轉增資
主旨: 本公司申報以盈餘七,000,000元(含員工紅利二,000,000元)轉增資配發普通股股票七00,000股,每股面額十元,業經財政部證期會核准。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度股東紅利暨員工紅利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擬由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提撥股東紅利5,000,000元及員工紅利2,000,000元,合計7,000,000元轉增資,發行新股7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經九十三年五月二十四日股東常會通過,並已經財政部證期會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台財證一字第0930126561號函核准申報生效。二、盈餘配發股利之除權基準日,授權董事會另訂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