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邦證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分派九十二年度現金股利公告
一、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派案,業經本公司九十三年六月二日之股東常會決議通過,每股分派現金股利新台幣○.四元,謹定於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為除息基準日,並自九十三年六月廿五日起以掛號郵寄抬頭禁止背書支票方式發放。二、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民國九十三年六月十一日起至九十三年六月十五日止停止股票過戶,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妥過戶手續者,請於九十三年六月十日︵星期四︶下午四時三十分以前駕臨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富邦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地址:台北市中正區一○○許昌街十七號二樓,電話:︵○二︶二三六一一三○○︶辦理過戶手續。郵寄過戶者,務請掛號郵寄,並以郵戳日期為憑。三、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