崴強科技 公告補充修訂九十三年股東常會相關事項
依 據:公司法第165條、170條、171條及172條規定暨本公司九十三年四月六日董事會決議辦理。公告事項:一、開會時間及地點:本公司訂於九十三年六月十日(星期四)上午九時於本公司(地址:新竹縣新豐鄉建興路二段596巷11號)舉行九十三年股東常會。二、會議主要內容:(1)報告事項:a.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b.監察人審查本公司九十二年度決算報告。c.其他報告事項。(2)承認事項:a.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營業決算報表。b.本公司九十二年盈餘分配案。(3)討論及選舉事項:a.辦理發行新股受讓他公司股份乙案。b.本公司發行新股案。c.本公司章程修訂案。d.選舉董事及監察人。e.解除本公司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4)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三、其他應敘明事項:有關盈餘分配相關內容、將於股東常會召開四十日前召開董事會通過,並另行公告。四、依公司法第一六五條規定,自九十三年四月十二日至九十三年六月十日為停止股票過戶期間。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九十三年四月九日下午四時前親臨或掛號郵寄(郵寄過戶者以郵戳為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日盛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十號十一樓,電話:(0二)二三八二六七八九)辦理股票過戶登記俾可享受出席股東常會之權利。五、凡參加臺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六、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三十五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地址:新竹縣新豐鄉建興路二段596巷11號)七、開會通知書於股東常會三十日前分別寄發各股東,如未收到者,請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八、依據證交法第二十六條之二規定,對於持有記名股票未滿一仟股股東,開會通知本公司以公告方式為之(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se.com.tw),不另寄發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九、除分函通知各股東外,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