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橋 除息基準日事項公告
依據:公司法第一六五條、本公司九十三年五月十八日股東常會決議及第五屆第十三次董事會決議。公告事項:一、 發生緣由:辦理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現金股利。二、 分配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份比例,每股配發現金股利0.75元。三、除息基準日: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四、停止過戶日期:茲訂定自民國九十三年五月二十七日起至九十三年五月三十一日止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凡持有本公司股票而尚未辦理過戶之股東,務請於五月二十六日下午五時以前(郵寄過戶者以郵戳日期為準)至本公司股務室(中壢市中和路九十六號,電話03-4224243分機642)辦理過戶手續。 相關報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