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葆電子 更正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
1.事實發生日:93/02/25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公告事項:一、董事會決議日期:93/02/23二、減資基準日:92/12/30三、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1.本次之換發股票作業相關重要日期(期間)如下:(1)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93年3月16日起至93年4月14日止。(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之日期:民國93年3月12日。(3)新股票換發之基準日:民國93年3月20日。(4)新股票開始換票日期:民國93年4月15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5)新股票興櫃櫃檯買賣同時舊股票停止買賣日期:民國93年4月15日起。(6)暫停股票興櫃交易日期民國93年3月12日起至民國93年4月14日止。2.換發股票基準日:93/03/203.新股預計興櫃櫃檯買賣日:93/04/15四、依據:1.本公司股票減資換發作業案,經92年12月1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於92.12.29台財證一字第0920160684號函及經濟部93.01.16園商字第0930000938號函核准辦理。2.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1)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10,000,000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100,000,000元整。(2)本次減資新台幣236,5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3,650,000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改善財務結構。(3)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63,500,000元,每股壹拾元,換發新股票86,350,000股。3.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之股票,每仟股換發新股票785股,減資後未滿壹股部分,以現金退款(採集保撥入減資後股票,其畸零股款作為劃撥處理費用,不另以現金支付之),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4.本次換發之新股票印製說明:本次換發之新股票印製,均依票面股數分為壹拾萬股、壹仟股及仟股以下之不定額三種,並遵守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所頒「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之規定印製。5.股票簽證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信託部。6.換發股票之日期及地點:茲訂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起開始接受換發並掛牌興櫃買賣。換發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電話:(02)23892999(代表號)。7.換發普通股手續及應備文件:已辦妥股票過戶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1)換發聲明書(由 大華證券提供)(2)舊股票(3)原留印鑑。尚未辦妥股票過戶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1)舊股票(2)過戶申請書(3)交易稅繳款書(4)身分證影本(5)股東印鑑卡壹份(6)原留印鑑(7)換發聲明書(由大華證券提供)(8)買進報告書(或集保領回證明書)。股票已存入集保公司集保帳戶者,直接將減資後之股票撥入原集保帳戶內,勿需再辦理換股事宜。郵寄聲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8.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均相同。9.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