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葆電子(上)公司公告
1.事實發生日:93/08/17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三年度現金增資發行新股9,000,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增資新台幣 90,000,000 元,經奉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三年四月二十六日台財證一字第0930115156號函核准在案,並奉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九十三年八月四日園商字第0930020516號函准予變更登記在案,並訂於九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發放並於櫃檯買賣。(1)原已上櫃股票:普通股 86,350,000 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863,500,000元。(2)本次現金增資新股上櫃買賣:9,0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90,000,000元。(3)增資後實收資本總額:普通股 95,35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合計新台幣953,500,000元整。(4)新股權利義務:權利義務與原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5)特此公告。3.因應措施:本次增資股票訂於93年 8 月26日起開始發放,並於櫃檯買賣:請各股東持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寄發之「股票領取單」,蓋妥原留印鑑後,於本公司洽臨。上開股票俟呈奉主管機關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換發普通股股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3/07/012.發生緣由:針對媒體93/07/01報導本公司93年每股稅後盈餘說明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1)傳播媒體名稱:工商時報股市期貨投資版(2)報導日期:93/07/01(3)報導內容:法人認為,第三季起TCP及金凸塊產能供需仍有缺口,福葆新產能將陸續開出,全年營收將挑戰11.3億元,每股稅後盈餘可望1.75元水準。(4)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該報導中所指出本公司每股稅後盈餘可望1.75元水準為法人所表述,而本公司對外公告的93年度預計營業收入為1,134,448仟元,每股盈餘為1.86元,故請投資大眾以本公司實際揭露於股市觀測站的資訊為主。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 05月03日 05/03 20:58 辦理福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申請上櫃案之意見徵詢作業。一、公司名稱:福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二、主要營業項目:提供金屬凸塊晶圓製作 (Bumping)、金屬凸塊晶圓測試、晶片捲帶承載 接合封裝 (TCP)及捲帶自動接合測試等製程技術 加工服務三、公開說明書與評估報告陳列地點:本中心資料室( 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一○○號十六樓)四、凡社會大眾對該公司申請上櫃案,有任何意見或疑 慮者,得依前揭作業要點三規定,於九十三年五月 十九日前以書面載明下列事項及檢附相關資料送達 本中心(地址:台北市羅斯福路二段一○○號十五 樓上櫃部收): (一) 意見表達者之姓名、聯絡地址及電話,並檢附 身分證正反面之影本乙份(其身分本中心予以 保密)。 (二) 對股票上櫃申請案之意見及相關事證資料。五、凡未具名、冒名或以化名所提出之意見或問題,或 所提出之意見或問題無具體事證、事蹟者,本中心 得不受理。
說明:本公司93.04.30董事會通過增列本公司93年股東常會議案增列議案內容:選舉案:補選董事。
補公告召開本公司九十三年度股東常會其他相關事項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日期:93/04/08股東會召開日期:93/06/28股東會 上午09:30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安路二號(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第一會議室)召集事由:召開本公司九十三年度股東常會一、報告事項:(1)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查核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承認及討論事項:(1)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案。(2)九十二年度虧損撥補議案。(3)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5)擬以九十三年第二次現金增資之新股辦理上櫃承銷案。三、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3/04/30~93/06/28。凡持有本公司股票尚未辦理過戶者,務請於九十三年四月二十九日下午五時前駕臨或郵寄(以寄達日為憑,郵寄地址:台北郵局第一一九七三號信箱)本公司之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5樓)辦理。五、由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集中辦理過戶者,本公司將依台灣證券集中保管股份有限公司送交之資料逕行辦理過戶手續。六、開會通知書及委託書於開會前三十日分別寄送各股東,屆時如未收到者,請書名股東戶號、姓名、詳細地址及身分證字號或統一編號,逕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洽詢,電話:(02)23892999。七、本次股東會如有公開徵求委託書之情事,徵求人應於股東會三十五日前依規定將相關資料送達本公司(新竹科學園區力行路2-1號3樓)。八、除分函各股東,特此公告。九、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股東會召開日期:93/06/282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安路二號(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第一會議室)召集事由:召開本公司九十三年度股東常會一 報告事項:(1)九十二年度營業報告書。(2)監察人查核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 承認及討論事項:(1)九十二年度決算表冊案。(2)九十二年度虧損撥補議案。(3)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4)修訂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5)擬以九十三年第二次現金增資之新股辦理上櫃承銷案。三 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四 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3/04/30~93/06/28五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 03月04日 03/04 15:12 福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興櫃證券代號:八○六六)減資換發新股停止股東名簿記載之變更(即暫停股票過戶)、舊股票停止櫃檯買賣、暨新股票開始換發及開始櫃檯買賣日期。一、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之事由彌補虧損減資換發股 票二、換發內容按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及其持有股 份比例每壹仟股換發新股票七八五股三、停止股東名簿記載變更起訖日期民國九十三年三月 十六日至九十三年四月十四日四、新股票換發基準日民國九十三年三月二十日五、公司新股票開始換發日期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 起受理六、公司新股票開始買賣日期民國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七、暫停興櫃股票買賣日期民國九十三年三月十二日至 九十三年四月十四日本次換發之新股其權利義務均相同:自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
1.事實發生日:93/02/25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公告事項:一、董事會決議日期:93/02/23二、減資基準日:92/12/30三、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1.本次之換發股票作業相關重要日期(期間)如下:(1)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93年3月16日起至93年4月14日止。(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之日期:民國93年3月12日。(3)新股票換發之基準日:民國93年3月20日。(4)新股票開始換票日期:民國93年4月15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5)新股票興櫃櫃檯買賣同時舊股票停止買賣日期:民國93年4月15日起。(6)暫停股票興櫃交易日期民國93年3月12日起至民國93年4月14日止。2.換發股票基準日:93/03/203.新股預計興櫃櫃檯買賣日:93/04/15四、依據:1.本公司股票減資換發作業案,經92年12月1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於92.12.29台財證一字第0920160684號函及經濟部93.01.16園商字第0930000938號函核准辦理。2.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1)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10,000,000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100,000,000元整。(2)本次減資新台幣236,500,000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3,650,000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改善財務結構。(3)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63,500,000元,每股壹拾元,換發新股票86,350,000股。3.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之股票,每仟股換發新股票785股,減資後未滿壹股部分,以現金退款(採集保撥入減資後股票,其畸零股款作為劃撥處理費用,不另以現金支付之),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4.本次換發之新股票印製說明:本次換發之新股票印製,均依票面股數分為壹拾萬股、壹仟股及仟股以下之不定額三種,並遵守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所頒「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之規定印製。5.股票簽證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信託部。6.換發股票之日期及地點:茲訂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起開始接受換發並掛牌興櫃買賣。換發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電話:(02)23892999(代表號)。7.換發普通股手續及應備文件:已辦妥股票過戶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1)換發聲明書(由 大華證券提供)(2)舊股票(3)原留印鑑。尚未辦妥股票過戶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1)舊股票(2)過戶申請書(3)交易稅繳款書(4)身分證影本(5)股東印鑑卡壹份(6)原留印鑑(7)換發聲明書(由大華證券提供)(8)買進報告書(或集保領回證明書)。股票已存入集保公司集保帳戶者,直接將減資後之股票撥入原集保帳戶內,勿需再辦理換股事宜。郵寄聲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8.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均相同。9.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1.事實發生日:93/02/24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公告事項:一、董事會決議日期:93/02/23二、減資基準日:92/12/30三、減資換發股票作業計畫:1.本次之換發股票作業相關重要日期(期間)如下:(1)停止過戶期間:自民國93年 3 月16日起至93年 4 月14日止。(2)舊股票停止在市場買賣之日期:民國93年 3 月11日。(3)新股票換發之基準日:民國93年3月20日。(4)新股票開始換票日期:民國93年4月15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5)新股票興櫃櫃檯買賣同時舊股票停止買賣日期:民國93年 4 月15日起。(6)暫停股票上市交易日期民國93年3月12日起至民國93年4月14日止。2.換發股票基準日:93/03/203.新股預計興櫃櫃檯買賣日:93/04/15四、依據:1. 本公司股票減資換發作業案,經92年12月1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依據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於 92.12.29 台財證一字第0920160684號函及經濟部93.01.16園商字第0930000938號函核准辦理。2.應換發之股份總數及總金額:(1)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110,000,000股,每股新台幣壹拾元,共計新台幣1,100,000,000元整。(2)本次減資新台幣 236,500,000 元,銷除已發行股份23,650,000股,用以彌補累積虧損,改善財務結構。(3)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台幣863,500,000元,每股壹拾元,換發新股票86,350,000股。3. 換發新股票之換發比率:依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之股票,每仟股換發新股票 785 股,減資後未滿壹股部分,以現金退款(採集保撥入減資後股票,其畸零股款作為劃撥處理費用,不另以現金支付之),並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認購之。4. 本次換發之新股票印製說明:本次換發之新股票印製,均依票面股數分為壹拾萬股、壹仟股及仟股以下之不定額三種,並遵守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所頒「公開發行股票公司股務處理準則」之規定印製。5. 股票簽證機構:華南商業銀行信託部。6. 換發股票之日期及地點:茲訂九十三年四月十五日起開始接受換發並掛牌興櫃買賣。換發地點: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二號五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大華證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部,電話:(02)23892999(代表號)。7. 換發普通股手續及應備文件:已辦妥股票過戶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1)換發聲明書(由大華證券提供)(2)舊股票( 3 )原留印鑑。尚未辦妥股票過戶之股東應備妥下列文件申請換發:(1)舊股票( 2 )過戶申請書( 3 )交易稅繳款書(4)身分證影本(5 )股東印鑑卡壹份( 6 ) 原留印鑑( 7 )換發聲明書(由大華證券提供)( 8 )買進報告書(或集保領回證明書)。股票已存入集保公司集保帳戶者,直接將減資後之股票撥入原集保帳戶內,勿需再辦理換股事宜。郵寄聲請換發新股票者,請用掛號郵寄,以免遺失。8.減資後新股權利義務:其權利義務均相同。9.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摘錄資訊觀測站>
國內金凸塊廠十二月業績表現不同調,其中福葆電子十二月業績表現恐不如預期,不僅未能順利一步挑戰九千萬元,反將滑落至八千二百萬元,將較十一月微幅衰退約三%,而米輯科技初估,該公司十二月業績可望挑戰七千萬元,將較十一月成長達二一%,並將創下該公司單月營收歷史新高紀錄。隨著LCD產業景氣趨於暢旺,LCD 驅動IC後段封測市場需求熱絡,及公司生產營運調整漸入佳境下,福葆電子今年業績逐季走揚,尤其第四季在公司接單暢旺下,該公司十、十一月業績連續創下歷史新高紀錄,福葆也樂觀預期,十二月營收可望挑戰九千萬元,將再締新猷。不過在公司出貨不順影響下,福葆電子十二月業績表現不如預期,該公司初估十二月營收將僅約八千二百萬元,反將較十一月微幅衰退約三%。但該公司整體第四季總營收仍可望一舉突破二億元,達二.四五億元,將較第三季成長約三一%。而福葆電子今年總營收將約七.三一億元,也將較去年成長約一七%,不過全年仍將難逃持續虧損窘境。米輯科技雖然十一月因公司出貨不順影響下,業績表現不預期,未能順利突破七千萬元,僅約五七八五萬元,反較十月衰退約一一%,不過仍較去年同期倍增,大幅成長達一九六.六七%,該公司累計前十一月總營收四.八七億元,也較去年同期大增二六三.九五%。在公司緊急進行生產調整後,米輯科技十二月出貨已趨於順暢,也因此該公司頗為肯定地表示,該公司十二月業績篤定可超越十月所創下的六千五百萬元歷史新高紀錄,有機會挑戰七千萬元,業績表現相對較福葆電子亮麗。米輯科技整體第四季總營收有機會達二億元,將持續較第三季成長約三○%,也將創下公司連續八季季營收成長約三○%,也將創下公司連續八季季營收成長三成以上的紀錄。該公司今年總營收則將達五.六億元,將較去年倍增,大幅成長達二六六%。展望明年,米輯科技樂觀預期,由於一、二月有農歷年假期及工作天數少影響,業績表現平平,不過三月起該公司單月出貨量可望自目前的三萬多片,急遽擴增至四萬片規模,整體第一季業績將較今年第四季略增,未來業績並將持續逐季攀升,全年總營收應可順利一舉突破一○億元大關,將達一二億元,持續較今年倍增。
1.事實發生日:92/12/292.發生緣由: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於92年12月29日決議訂定92年12月30日為減資基準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一、董事會決議日期:92/12/29二、減資基準日:92/12/30三、本公司92年12月15日股東臨時會決議通過減資新台幣貳億參仟陸佰伍拾萬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貳仟參佰陸拾伍萬股,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九十二年十二月二十九日台財證一字第0920160684號函核准在案。四、減資銷除股份相關事項如下:1.原已發行股份總額新台幣壹拾壹億元整,分為壹億壹仟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均為記名式普通股。2.減資新台幣貳億參仟陸佰伍拾萬元整,銷除已發行股份貳仟參佰陸拾伍萬股,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換發785股(即每仟股減少215股),減資比率為21.5%;減資後未滿1股之畸零股,由股東在期限內自行合併,否則以棄權論;減少總股份不足之部份,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受。3.減資後實收資本額為新臺幣捌億陸仟參佰伍拾萬元整,分為捌仟陸佰參拾伍萬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4.減資資金用途:彌補累積虧損及改善財務結構。5.本公司董事會訂於民國92年12月30日為減資基準日,減資後換發新股票,俟呈奉經濟部核准資本額變更登記後,另洽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訂定減資換發股票基準日辦理換發新股票 ,屆時另行公告及通函各股東。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4月28日 04/28 20:46 福葆電子(R281)92年度現增繳款期間延長至92年6月28日止1.事實發生日:92/04/282.發生緣由: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現金增資繳款,因受景氣低迷及美伊戰爭,影響投資者認購意願,無法於法定期限募集完成。經董事會通過,向主管機關申請延期繳納期限至九十二年六月二十八日止,由董事長洽特定人認購完畢,經台證一字第0920112053號核准在案。3.因應措施:a.本次現金增資若無法於延長繳款期間內募資完成,就員工與原股東或認股人等權利有無受損,補償方案及說明如列:對象 權利有無受損 補償方案說明員工 無 無原股東 無 無認股人 有 退還認股款暨加計法定利息b.本公司負責人出具願付賠償責任之承諾書如下:承諾書本人具體承諾福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二年現金增資一Ο、ΟΟΟ、ΟΟΟ股乙事,若有未能募集完成損及投資人權益時,同意賠償投資人已繳投資款並依法加計繳款期間之利息。承諾人福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吳炯基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4月24日 04/25 09:21 福葆電子(R281):陸頌屏董事辭任1.事實發生日:92/04/242.發生緣由:陸頌屏董事因個人因素請辭董事職務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4月10日 04/10 19:33 1.事實發生日:92/04/10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日期:92/04/10股東會召開日期:92/06/26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科學工業園區新安路二號(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第一會議室)召集事由:召開本公司九十二年度股東常會一 報告事項:(1)九十一年度營業報告(2)監察人審查九十一年度決算表冊報告二 承認及討論事項:(1)九十一年度決算表冊提請承認案。(2)九十一年度虧損撥補案。(3)修訂本公司章程部份條文案。(4)訂立本公司「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5)訂立本公司「資金貸予他人作業程序」案。(6)訂立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7)訂立本公司「從事衍生性商品交易處理程序」案。三 選舉事項:本公司董事及監察人之任期業已屆滿,提請改選案。四 停止過戶起迄日期:92/04/28~92/06/26五 其他應敘明事項:無。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11月30日 11/30 15:31 福葆電子:本公司為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及管理之需,擬調整董事長九十一年十二月一日生效。1.董事會決議日:91.11.142.變動人員職稱(請輸入〝董事長〞或〝總經理〞):總經理3.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吳炯基 董事長兼任4.新任者姓名及簡歷:鄭玄得5.異動原因:為因應本公司未來發展及管理之需,擬調整董事長吳炯基不兼具總經理。6.新任生效日期:91.12.01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9月11日 09/11 19:23 福葆電子:擬撤銷增資發行新股案,並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申報申效案。1.事實發生日:91/09/112.發生緣由:一、本公司於九十一年七月十九日經董事會通過增資發行新股案,因市場低迷,募集資金狀況嚴重不如預期,擬撤銷增資發行新股案,並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申報申效案。二、本公司業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台財證一字第○九一○一三八九二四號函核准發行新股新台幣參億元,分為參仟萬股,每股以面額新台幣壹拾元發行在案,本公司於九十一年七月十九日經董事會通過增資發行新股案。三、因市場低迷,募集資金狀況嚴重不如預期,擬撤銷增資發行新股案,並向主管機關申請撤銷申報申效案。四、並於接獲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核准撤銷通知之日起十日內,依法加算利息返還該已繳納股款股東之價款。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9月11日 09/11 19:28 福葆電子:董事會通過變更本公司與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6147)之合併合併契約1.事實發生日:91/09/112.發生緣由:一、福葆電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福葆電子)與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頎邦科技)於91年7月19日同時召開董事會通過合併案,決議以頎邦科技為合併後之存續公司。二、本公司撤銷增資發行新股案,經與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協商後變更本公司與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合併契約案。三、依據合併契約第三點,經本公司與頎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協議,變更換股比例;於合併變更登記後,頎邦公司將按一.七股福葆公司股份換發一股頎邦公司股份之比例,換發新股陸仟肆佰柒拾萬伍仟捌佰捌拾貳股予本公司之股東。依據合併契約第七點,經本公司與福葆公司協議,考量本合併後續作業時程,變更暫訂之合併基準日為九十一年十二月二十五日。3.因應措施:無。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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