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民國109年度員工及董監酬勞分配案 2021/02/23 1.事實發生日:110/02/232.發生緣由:依據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5年1月30日金管證審字第1050001900號令規定辦理。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1)員工酬勞金額:新台幣57,999元(2)董監酬勞金額:新台幣5,799,923元(3)員工及董監酬勞均以現金方式發放。 上一則: 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且變動達三分之一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修訂公司章程之董事、監察人人數提前改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