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會通過私募可轉換公司債案
1.事實發生日:92/12/162.發生緣由:1.董事會決議日期:92/12/162.公司債名稱:億泰利多媒體股份有限公司國內第一次無擔保轉換公司債3.發行總額:新台幣40,000,000元4.每張面額:新台幣100,000元5.發行價格:以票面金額十足發行6.發行期間:三年7.發行利率:4%8.擔保品之種類.名稱.金額及約定事項:無9.轉換標的:本公司普通股10.轉換期間:債券持有人得於本轉換公司債發行之日起滿半年後,至到期日前十日止,除依法暫停過戶期間外,隨時向發行公司請求依本辦法轉換為本公司普通股股票11.轉換價格:轉換價格訂為每股新台幣壹拾元12.募得價款之用途及運用計畫:強化公司財務結構及充裕營運資金13.公司債受託人:暫定合作金庫銀行14.賣回條件:(1)發行滿半年:債券面額加計以債券面額4.5%之利息補償金(2)發行滿一年:債券面額加計以債券面額9.2%之利息補償金(3)發行滿一年半:債券面額加計以債券面額14.11%之利息補償金(4)發行滿二年:債券面額加計以債券面額19.25%之利息補償金(5)發行滿二年半:債券面額加計以債券面額24.61%之利息補償金(6)發行滿三年:債券面額加計以債券面額30.22%之利息補償金15.贖回條件:公司於本轉換公司債自發行翌日起至到期日前四十日止,如欲提前收回時,將依本轉換公司債所可轉換之普通股數,按下列價格以現金一次贖回(1)自本轉換公司債發行翌日起至發行滿半年之日止,公司以轉換價格之1.5倍贖回(2)發行滿一年翌日起至發行滿二年之日止,公司則以轉換價格之2.5倍贖回(3)發行滿二年翌日起至本轉換公司債到期日前四十日止,公司則以轉換價格之3.5倍贖回3.因應措施:不適用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