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而富董事會制定內部控制聲明書提請股東常會議決 2003/04/30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4月29日 04/30 15:17 高而富(R155):制定內部控制聲明書,提請議決。1.事實發生日:92/04/292.發生緣由: 依證期會91年11月18日發佈之”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規定,已定內部控制聲明書,提請議決通過後,於規定期間內向證期會報備,提請議決3.因應措施:92年4月29日董事會通過4.其他應敘明事項:不適用 上一則: 高而富董事會決議6/30召開92年股東常會 下一則: 高而富監察人張美麗請辭提請股東常會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