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錡董事會決議91年度盈餘配發股票股利6.12元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北.3月18日 03/18 19:01 立錡(R219)董事會決議91年度盈餘配發股票股利6.12元1.事實發生日:92/03/182.發生緣由:董事會決議91年度盈餘分派案3.因應措施:(一)擬自九十一年累積盈餘中配發員工股票紅利28,120,000元、董監酬勞金額5,625,424元、股東紅利153,600,000元及資本公積中提撥30,000,000元轉作資本。(二)前項共擬增資新台幣211,720,000元,發行新股 21,172,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均為普通股,其中配發員工股票紅利之股數為 2,812,000 股及其占盈餘轉增資之比例為15.47 %。(三)擬議配發員工紅利及董監事酬勞後之設算每股盈餘為新台幣6.46元。(四)股票股利分配方式,除按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股東持有股數,每仟股盈餘配發512股及資本公積100股,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由股東自除權基準日五日內,辦理自行合併湊成一股之登記,其併湊不足部份,按面額折付現金至元為止,其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五)本次增資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六)本增資案俟提報九十二年股東常會通過,並呈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訂定相關之除權及增資基準日。(七)本增資案所訂各項如經主管機關核示必需變更時,擬由股東會授權董事會辦理。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