毅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九十一年度盈餘轉增資發行公告
一、本公司於民國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盈餘轉增資9,031,000元,發行新股903,1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整,經財政部證券暨期貨管理委員會民國九十二年七月十一日台財證一字第0920131077號函核准公開發行,並奉經濟部民國九十二年九月二日經授中字第09232606260號函核准變更登記。二、茲依公司法第二七三條第二項之規定事項公告於後:(一)公司名稱:毅金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二)所營事業:1.軸受、軸承等冶金製品之製造、加工、內外銷業務。2.汽機車、機械等零組件之製造、加工、內外銷業務。3.磁性材料之製造、加工、內外銷業務。4.電子零組件之製造、加工、內外銷業務。5.精密陶瓷之研究開發、加工、製造內外銷業務。(三)原發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原資本總額定為新台幣三六○、○○○、○○○元,分為三六、○○○、○○○股,每股金額新台幣十元整,實收股本新台幣一八○、六二○、○○○元,均為普通股。(四)本公司所在地:新竹市中華路六段620-1號。(五)公告方式:登載於公開資訊觀測站。(六)董事監察人之人數及任期:董事七人,監察人三人,任期三年,連選得連任。(七)訂定章程之年月日:民國六十五年十月三十日;第三十三次修訂於九十二年六月三十日。(八)發行新股總額,每股金額及其他發行條件:1.本次盈餘轉增資9,031,000元,發行新股903,1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壹拾元,以除權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之股東持股數按持股比例分配,每仟股無償配發盈餘股票股利伍拾股。2.本次增資新股未滿一股之畸零股得由股東自行併湊。於除權基準日起五日內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登記,餘畸零股依公司法第二四○條規定,按面額改發現金至元止,並統由本公司職工福利委員會按面額購買之。本次盈餘轉增資發行之新股,其權利義務與原有股份相同。(九)增資後股份總額及每股金額:本次增資後登記資本總額為新台幣三六○、○○○、○○○元,分為三六、○○○、○○○股,每股面額十元,授權董事會視實際需要決議分次發行。增資後實收股本新台幣二二九、六五一、○○○元,每股面額十元,均為記名式普通股。(十)增資計畫:充實營運資金。(十一)股票簽證機構:華僑商業銀行信託部。(十二)本次增資發行新股已呈奉經濟部以九十二年九月二日經授中字第○九二三二六○六二六○號函核准變更登記,新股股票將於主管機關核准變更登記後三十日內印發,屆時另行公告及分函各股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