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東樹脂化學訂2002.07.21為除息基準日 2002/07/17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7月17日 07/17 11:23 大東樹脂化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2002年06月10日股東常會決議通過90年度盈餘分派之現金股利每股配發新台幣 0.3元。 1.除息基準日:2002.07.21。 2.股利發放日:2002.08.13。 3.股票停止過戶期間:2002.07.17∼2002.07.21。 4.股務:金鼎證券股務代理部。 上一則: 大東樹脂化學90年度財務報表EPS 0.59元 下一則: 公告本公司從事大陸投資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