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子公司力世證券決減資14.43235億元減資比率28.61%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所. 2月20日 02/20 09:25 主旨:新光金 (2888)代子公司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減資案符合條款 第二條 第 11款 事實發生日 91/02/19說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2/192.減資緣由: 子公司擬擴充自辦信用交易業務,須符合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第三 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 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不低於票面金額,且財務狀況符合 證券商管理規則之規定。3.減資金額:1,443,235,000元4.消除股份:144,323,500股5.減資比率:28.61%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3,600,00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N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