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壽綜合證券公司公告
新壽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第二十四次董事會議開會通知主 旨:召開本公司第三屆第二十四次董事會,敬請準時出席。說 明:一、會議日期: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三)下午三時三十分。二、會議地點:台北市信義路四段四五六號四樓會議室。三、會議事由:議決是否於九十三年六月十六日(星期三)下午三時三十分台北市信義路四段四五六號四樓會議室,召開本公司第三屆第二十四次董事會,該次董事會代行股東會職權;會中將就以下議案進行討論與決議:1、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盈餘分配案。2、本公司九十二年度經會計師查核簽證完成之財務報表案。3、本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增修案。
1.董事會決議日期:93/04/29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1)本年度不發放現金及股票股利(2)董監事酬勞金:無(3)員工紅利:無3.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 4月19日 04/19 15:43 新壽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90年度財務報表之相關會計科目資料如下:單位:新台幣仟元 90年度 財 報-------------------------------------------------股東權益表: 股 本: 3,803,275 資本公積: 29 保留盈餘: -306,728 股東權益: 3,496,576損益表: 收入合計: 790,565 支出合計: -702,749 稅前損益: 87,816 稅後損益: 101,334 每股盈餘: 0.27元-------------------------------------------------註:EPS-->每股稅後盈餘;「-」-->虧損或費用支出。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 2月22日 02/22 10:47 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屆第一次董事會決議減資通過在案相關資料如下: 1.減資資金用途:為彌補虧損,改善財務結構,拓 展自辦信用交易業務。 2.銷除股份辦法:減資比例為 28.6%,銷除股份, 每仟股換發714股,即每仟股減少286股。 3.減少資本後實收資本額: 36億元,每股面額10元,計3億6000萬股。 4.依規定將減資事項公告於各營業處所外,各債權 人、基金受益人、證券投資人或期貨交易人如有 異議,請於2002.03.21前,向力世證券提出,逾 期視為無異議。 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長:林明星 地址:台北市信義路四段458號5樓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所. 2月20日 02/20 09:25 主旨:新光金 (2888)代子公司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減資案符合條款 第二條 第 11款 事實發生日 91/02/19說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2/192.減資緣由: 子公司擬擴充自辦信用交易業務,須符合 「證券商辦理有價證券買賣融資融券管理辦法」第三 條第一項第三款之規定: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 財務報告每股淨值不低於票面金額,且財務狀況符合 證券商管理規則之規定。3.減資金額:1,443,235,000元4.消除股份:144,323,500股5.減資比率:28.61%6.減資後實收資本額:3,600,000,000元7.預定股東會日期:NA8.其他應敘明事項:NA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所. 2月20日 02/20 09:26 主旨:新光金 (2888)代子公司力世證券公告董事會決議事項符合條款 第二條 第 42款 事實發生日 91/02/19說明:1.事實發生日:91/02/192.發生緣由:力世證券第三屆第一次董事會決議事項(1)通過修訂「內部控制制度」、「內部稽核制度」(2)通過更改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名稱為「新壽綜合 證券股份有限公司」3.因應措施: 公司名稱更改,應修訂相關章程部分條文 內容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所. 2月20日 02/20 09:27 主旨:新光金 (2888)代子公司力世證券公告選舉董事長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91/02/19說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2/19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 和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林明星(台証證券董事長)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 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代表 人-林明星(力世證券董事長)4.異動原因: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新指派5.新任生效日期:91/02/196.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所. 2月20日 02/20 09:29 主旨:新光金 (2888)代子公司力世證券公告盈虧撥補議案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14 款 事實發生日 91/02/19說明1.董事會決議日期:91/02/192.發放股利種類及金額:NA3.其他應敘明事項: 子公司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90年 度稅後淨利1.01億元,彌補以前年度虧損5.96億元後 ,待彌補虧損4.95億元,故本年度不擬分配盈餘。
鉅亨網編輯中心/台灣證券交易所• 2月20日 02/20 09:33 主旨:新光金(2888)代子公司力世證券公告第三屆董事、監察人指派就任事項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6 款事實發生日 91/02/19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 91/02/19 2.舊任者姓名及簡歷:和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黃林東和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常務董事代表人-杜正茂(永大機電股份有限公司財務部經理)常務董事-賴素娥常務董事-賴玲棻常務董事-李佩璋力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陳黃秋燕力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黃清正力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周建隆(力世證券自營部副總)力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黃淑敏(力世證券經紀部協理)煥煒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薛昌煒新竹建築經理公司董事代表人-石企孟世華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楊詠薇能率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董炯雄和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張詢卿董事-盧展雄(力世證券總經理)董事-林艷玉民興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代表人-李國齊和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代表人-鄭黃美玲元益投資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代表人-陳輝賢力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代表人-顏惠亮監察人-游淑華 3.新任者姓名及簡歷: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林明星(力世證券董事長)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盧展雄(力世證券總經理)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黃毓秀(力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吳章偉(新壽放款部協理)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代表人-黃敏義(新壽證券投資部經理)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代表人-李後利(新壽財務投資副總)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監察人代表人-邱立權(新壽秘書室副理) 4.異動原因: 依公司法第一二八條之一第二項之規定 ,有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其董事 、監察人,由法人股東指派。 5.新任董監事選任時持股數: 5億0432萬3500股, 百分之百持有。 6.原任期: 89/06/28~92/06/27 7.新任生效日期: 91/02/19~94/02/18 8.同任期董事、監察人變動比率: 不適用 9.其他應敘明事項: 無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2月20日 02/20 10:00 力世證券(股)公司公告新任董事、監察人名單 1.原全體董事所持有力世證券(股)公司之股票,參與共同籌設 新光金融控股(股)公司,以股份轉換方式轉換力世證券(股) 公司股票為新光金融控股(股)公司之股票,轉換基準日為2002. 02.19。 2.有關法人股東一人所組織之股份有限公司其董事、監察人, 由法人股東指派。新任董事由新光金融控股(股)公司依法指 派15席新任董事,自2002.02.19生效,任期3年,至2005.02. 18為任期屆滿。 3.新光金融控股(股)公司指派林明星、盧展雄、黃毓秀、吳章偉 、黃敏義、陳瑞崇、翁添褔、吳惠杰、曾銘秋、林俊銘、李慶 成、林宏益、葉振槐、謝一中、劉信成為董事;李後利、邱立 權、張謙三為監察人。 4.新任董事長,由新任董事中推選,經本公司第3屆第1次董事會 選舉,推選新光金融控股(股)公司代表人林明星為新任董事長 ,任期3年,至2005.02.18為任期屆滿。 5.新任總經理,由本公司第3屆第1次董事會任命新光金融控股( 股)公司代表人盧展雄為新任總經理。 6.本公司第3屆第1次董事會後,續行召集第3屆第2次董事會,針 對章程修正後,董事席次縮減為5席、監察人席次縮減為2席, 縮減後之董事為林明星、盧展雄、黃毓秀、吳章偉、黃敏義; 監察人為李後利、邱立權。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2月08日 02/08 09:17 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888)公告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2818)與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以股份轉換方式設立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1.股票上市掛牌日期:2002年02月19日 即股份轉換基準日暨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終止上市買賣日期。 2.本次上市股票: 普通股24億2701萬535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 整,合計新台幣 242億7015萬3500元整。 3.股務:台証證券股務代理部 (02-2504-8125#301!305)。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2月4日 02/04 11:11 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91年合併增資之發行新股訂2002年02月05日發放。 (1)原發行股份: 3億8032萬75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38億0327萬5000元。 (2)本次增資發行新股: 1億2399萬6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12億3996萬元。 (3)股務:本公司股務代理部(02-23451668-556~572)。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01月31日 01/31 09:07 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為因應集團業務統籌管理之需要,爰決定自91年度起之財務報表改由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陳昭鋒會計師及徐文亞會計師查核簽證。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1月21日 01/21 10:30 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新竹建築經理(股)公司股權質解除情形之相關資料如下: 質權解除: 股權解除:1629萬9750股 撤銷日期:2002.01.17 質 權 人:中興票券金融(股)公司 累計設定:0股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櫃檯買賣中心. 1月18日 01/18 11:29 主旨:力晶 (5346)公告本公司之子公司世仁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取得「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21 款 事實發生日 91/01/17說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2.事實發生日:90.11.13~91.01.173.交易數量:1630萬股;每單位價格: 新台幣 9.9699元;交易總金額: 新台幣1億6251萬元4.交易相對人:(1)力捷電腦股份有限公司、(2)力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3)力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其與公司之關係:(1)力捷電腦股份有限公司與本公司董事長為同一人(2)力元投資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 二等親(3)力立企業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長為本公司董事長之 二等親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 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 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選定關 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 經投資作業評估並依本公司 規範辦理之。(1)90.11.13與力元投資交易~2,000,000股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 為發起人認股;移轉價格: 新台幣10元(2)90.11.26與力捷電腦交易~3,000,000股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1,000,000 股為發起人認股;移轉價格:新 台幣10元2,000,000股為無償配股;移轉價格:新台 幣0元(3)90.12.04與力元投資交易~2,400,000股為發起人認 股;移轉價格:新台幣10元(4)90.12.14與力捷電腦交易~700,000股為發起人認股 ;移轉價格:新台幣10元(5)90.12.14與力元投資交易~1,000,000股為發起人認 股;移轉價格:新台幣10元(6)91.01.17與力捷電腦交易~7,200,000股為發起人認 股;移轉價格:新台幣10元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 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 不 適用。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 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交易當日以匯款方式付清。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 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依董事長核決辦理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 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之每 股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 得之原因;及有證期會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陸─一、二點規定情事者 ,並應公告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1)90年度投資取得價格與(89年度)財務報表之每股 淨值雖有差異,但其差異未超過10%,尚屬合理。(2)標的公司最近期(90年度)之財務報表會計師尚在 查核之中,經取得標的公司自結報表,計算取得價 格與每股淨值之差異為10%,尚屬合理。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 之數量: 金額:16,300,000 單位持股比例:4.29% 及 權利受限情形(非屬買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不 適用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 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 價證券者不適用): 占總資產比例:98.26% 占股東 權益比例:98.26% 營運資金數額: 新台幣235,351仟 元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 經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 不適用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本公司之營業活動 。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1月2日 01/02 16:10 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合併台灣證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併增資發行新股1億2399萬6000股• (1)原發行股票: 3億8032萬75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38億327萬5000元。 (2)本次合併增資發行新股: 1億2399萬60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12億3996萬元。 (3)增資後股份: 5億432萬3500股,每股面額10元,計50億4323萬5000元• (4)合併增資基準日:2002.01.07• (5)停止過戶日:2002.01.03~2002.01.07• (6)本次合併增資所發行之新股,係本公司以合併增 資後之股本,以股份轉換方式與新光人壽保險股 份有限公司共同籌組「新光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本次合併增資發行新股直接轉換為「新光 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 (7)股務:公司股務部(02-23451668#572)。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所.12月28日 12/28 15:18 主旨:力捷(2348)公告處分長期股權投資與同一相對人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者,並應 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 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1)力特光電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以下簡稱力特)(2)力宇創業投資(股)公司普通股股票(以下簡稱力宇)(3)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以下簡稱力宏)(4)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普通股股票(以下簡稱力世)2.事實發生日:90/03/29~90/12/14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1)力特:2,700,000 股、每單位平均價格新台幣32.39 元、總金額新台幣87,450,000元(2)力宇:8,000,000 股、每單位平均價格新台幣11元、總金額新台幣88,000,000元(3)力宏:1,700,000 股、每單位平均價格新台幣25元、總金額新台幣42,500,000元(4)力世:9,300,000 股、每單位平均價格新台幣9.72元、總金額新台幣90,37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 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力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 (5346)、董事長與本公司 相同,本公司為該公司法人董事及監察人。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 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 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選定關 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於投資作業依一般規範執行 下,便於諮商、交換綜合之投資產業資訊及相關管理 。 交易標的前次移轉之所有人:不適用(皆為現金增資 及無償配股股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 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皆為現金增資及無償配 股股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 新 台幣77,539,478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 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交易當日以匯款方式付清。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 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董事長核備後呈董事會 通過辦理。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 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之每 股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 得之原因;及有證期會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陸─一、二點規定情事者 ,並應公告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1)力特:90.3.29證券分析專家(謝楓小姐)意見 力特光電89年底之每股淨值為13.52元,本次力晶半導體因看好LCD產業之前景及力特光電未來之營運展望而決定以每股31元購入力特之股份,其股價淨值為2.29 倍,與90年2月份上櫃公司之股價淨值2.17倍相較,差異並不算太大,故相信其交易價格應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90.3.29出售簽證會計師 (李政銘會計師)意見:依最近期民國89年12月31日力特光電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為13.52元,與交易價格差異達20%以上。證券分析專家謝楓小姐針對上述價格進行評估,於民國90年3月13日出具成交價格合理性之專家審查意見,本會計師經核對成交價格與上述審查意見書之價格尚無不符。 90.6.28證券分析專家 (謝楓小姐)意見力特光電89年底之每股淨值為13.52元,本次力晶半導體因看好國內LCD產業之優勢地位及該公司營運展望而決定以每股33.5元購入力特光電之股份,本益比及股價淨值分別為18.72倍及2.48倍,與90年前五月份上櫃公司之平均本益比及股價淨值比14.6倍及2.22倍相比較,其差異並不算太大,故相信其交易價格應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90.6.28出售簽證會計師 (李政銘會計師)意見:依最近期民國89年12月31日力特光電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為13.52元,與交易價格差異達20%以上。證券分析專家謝楓小姐針對上述價格進行評估,於民國90年6月20日出具成交價格合理性之專家審查意見,本會計師經核對成交價格與上述審查意見書之價格尚無不符。(2)力宇:90.6.28出售簽證會計師(李政銘會計師)意見 依該公司民國89年12月31日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計算之每股淨值為9.9元,與交易價格差異11%。本會計師經複核上述交易價格評估時所引用之財務資料及計算尚屬合理。(3)力宏:90.10.23證券分析專家(李重君先生)意見 評估意見經考量多種評價基礎及理論,同時參酌該公司及同業之經營狀況、產業發展前景、該公司及同業之股價淨值比還原值進行評估,力晶半導體股份有限公司購買力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票,每股新台幣25元之價格尚屬合理。 90.10.23出售簽證會計師 (李政銘會計師)意見:依最近期民國89年12月31日力宏公司經會計師查核簽證之財務報表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12月17日 12/17 11:29 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合併契約記載事項,更正如下:1.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因合併發行新股1億2399萬6000 股普通股。2.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將配發普通股1億2399萬6000股 予原台灣證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股東。台灣證券投資 股份有限公司每股普通股換發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普 通股1.0333股。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12月 5日 12/05 11:01 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股權質設情形之相關資料如下: 質權設定:新竹建築經理股份有限公司 股權設定:1629萬9750股 設定日期:2001.12.03 質 權 人:中興票券金融公司新竹分公司 累計設定:1629萬9750股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北.11月13日 11/13 08:35 力世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第02屆第07次董事會決議召開90年股東臨時會。 1.召開日期:2001.11.28(星期三)09:00 2.地點:新光敦南大樓 台北市敦化南路一段 243號12樓。 3.會議內容: (1)與臺灣證券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合併案。 (2)與「新光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共同新設金 融控股公司案。 (3)設立金融控股公司之共同轉換決議案。 (4)訂立金融控股公司相關章程案。 (5)選舉金融控股公司董事、監察人案。 (6)其他議案及臨時動議。 4.停止過戶日期:2001.11.14∼2001.11.28。 5.股務:本公司股務代理部 (02-2345-1668#556-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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