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泰處分大和國泰證券2000萬股獲利960萬元
鉅亨網資料中心/台灣證券交易所. 8月 3日 08/03 08:33 主旨:國泰建設 (2501)公告本公司處分大和國泰證券普通股股票之相關資料符合條款 第二條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90/08/02說明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取得或處分不動產者,並應 標明其座落地點及地段;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 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大和國泰證券普通 股股票2.事實發生日:90/08/02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為 20,000,000股每單位價格為新台幣12.96元; 交易總 金額為259,200,000元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 人,且非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國泰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2805); 關係:關係企業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 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 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得日期: 不適用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 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 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 處 分利益:960萬元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 款及其他重要約定事項: 付款條件分三期 (訂金20%, 完稅後60%,移轉登記20%),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當日 申報轉讓、同時付款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 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企劃部評估後提請董事 長核定決行10.專業鑑價機構名稱及其鑑價結果或標的公司依規定 編製最近期經會計師查核簽證或核閱財務報表之每 股淨值,未能即時取得鑑價報告者,應註明未能取 得之原因;及有證期會函訂之「公開發行公司取得 或處分資產處理要點」第陸─一、二點規定情事者 ,並應公告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經立本台 灣聯合會計師事務所鑑價結果:交易價格與每股淨 值差異率為5.19%尚屬合理11.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 之數量、金額、持股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非屬買 賣有價證券者不適用): 數量:18,000,000股,金 額:224,640,000元持股比例:9%12.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 )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股東權益之比 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非屬買賣有 價證券者不適用): 迄目前為止,長、短期有價證 券投資占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比例:18.91%, 股東權益比例20.39%,營運資金:新臺幣 17,198,803仟元13.有經紀人,且該經紀人為實質關係人者,其經手之 經紀人及應負擔之經紀費: 不適用14.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調整投資組合15.其他應敘明事項:無